在基督徒的属灵生命历程中,有一个很强大的敌人,时常都在与我们争战。我们不但要知道对方是谁,同时要认识自己。知己知彼,方能百战百胜。
要在这场争战中知己知彼,就必须先将罗马书第七章中“律”这个字的意思弄清楚。在罗马书这段经文中出现的“律”,跟我们自己,跟争战的对象,很有关系。
在罗马书第七章19节,保罗说:“我愿意行的善,我没有去行;我不愿意作的恶,我倒去作了。”许多时候,我们很想去作神的话告诉我们要去作的事情,但我们没有去作;而神的话说不可以作的事情,我们却竟然去作了。而且我们是不愿意去作神所不要我们作的,可是我们不能够得胜,反而去作了,所以心中非常的痛苦。到底问题出在哪里?
保罗很清楚的指出,那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(17节);他在20节再进一步说明:“我若作自己不愿意作的事,那就不是我作的,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。因此,我发现了一个律,就是我想向善的时候,恶就在我里面出现。按着我里面的人来说,我是喜欢神的律,但我发觉肢体中另有一个律,和我心中的律争战。”(罗七:20-23)
原来,是里面的罪叫你叫我去作的。“因此我发现一个律”(21节),这律是属灵的,是在基督徒的生命里面存在的规律。这个规律就是,在我想向善的时候,恶就在我里面出现。“按着我里面的人来说,我是喜欢神的律”(22节),这“里面的人”就是我们自己,是我们内心的深处。在圣灵的光照下,我们里面深处的这个人,是喜欢神的律的。这“神的律”(22节)英文是law of God,神的律法。我们的心喜欢神的话语,知道在神的律法里,什么是对,什么是错。但是,有一个规律存在,就是当我喜欢遵行神的律法的时候,就有另外一个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战;这另外一个律,就是罪的力量和权势。
在罗马书一开始到第五章,论到罪的时候,是指过犯;而在罗马书第五章之后,论到罪是一种力量,一种权势。罪进入了世界,它好像是一个人,是一种有位格的能力,一种权势,进入了世界。以前我们里面的人是不喜欢神的律法的,但我们被神的灵感动了,有了真理,有了神的话语,也喜欢神的律法。但是,当我们按着神的律去行的时候,罪律就跟我们心中的律(里面的人)争战,然后把你把我俘虏了,叫我们作了自己不愿意作的事。我们是不想作神不喜悦的事情的,“但我发觉肢体中另有一个律,和我心中的律争战,把我掳去附从肢体中的罪律。”(23节)
所以,谁是我们的敌人呢?就是那个在我们身上的罪的力量和权势。
这个进入了世界的罪的力量是很大的,同时是叫人感到很痛苦的。许多年前,我曾和朋友帮助一个初信的弟兄戒毒。我们用大锁将他锁起来,无论如何也不放开他。当他毒瘾发作的时候,很辛苦;我们不懂得怎样帮助他,只有不断跟他读经,祷告,唱诗,一直这样过了两三天,最后他成功戒了毒。我们在那段时间与他一起读了很多圣经,其中有一段,他深深感觉到是神在跟他说话,那就是罗马书第七章。他里面的人,知道什么是对,什么是错,知道什么是神的心意;但有另外一个律跟他交战,交战得很猛烈,到一个地步,他好几次想把我们揍一顿,要抢走钥匙,因为那时毒瘾发作令他太辛苦了。
罪的权势要战胜属神的儿女,要战胜这个世界,要这个世界被罪所控制和统管;魔鬼撒但要透过罪的权势来支配每个人去作神不喜悦的事。这个争战是很激烈的,不但是我们跟罪争战,也是魔鬼撒但跟神之间的一个属灵的争战。
传道人也会面对这个争战,传道人并不会免疫于这个规律之外。我认识一个传道人,他在神的话语上有不错的根基,但他追求属灵的恩赐和特别的经验,喜欢一种成就的感觉,有能力的感觉。其实他深知神的话才是真正的宝贵,他知道能力不是凭感觉的;而且他也担心这些感觉,不是神的灵给他的。我就对他说,神的道就是能力,并不需要那些感觉。他知道自己不对,知道神的道才是对的,但他未能放弃追求那些东西,他请我为他祷告。他面对的争战是什么?是属灵成就的诱惑。魔鬼撒但说,你要成就,我就给你;这样,你就被它控制和影响了。
原来,罪的权势在我们身上,对我们的影响是无孔不入的,它能够透过我们那种想有成就的心理,来影响我们去作主所不喜悦的事情。我们怎样能够得胜?“我这个人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使我死亡的身体呢?”(24节)
24节所说的“身体”,不单是指我们这个有血有肉的身躯。我们有时不知不觉掉进二元论入面,认为肉体是不好的。神给我们的这个有血有肉的身体是好的,跟那个肉体的罪的力量是两回事,不要混为一谈;虽然“道成肉身”的“肉身”的原文,跟第七章18节“肉体”在原文是同一个字sarx;但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意思。耶稣基督肉身的身体,跟我们这个有血有肉的身体,是一样的,都是好的,不是败坏的。败坏的是那个罪的权势。在24节这个“叫我死亡的身体”,原文是另一个字,sōma,是专指身体,这个身体是有血有肉的,是好的,但是在这段经文里是指一个被罪和死的权势所掌管的身体。谁能救我呢?
我们怎样得胜呢?耶稣基督能够叫我们得胜。“感谢神,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”(25节)“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使我自由,脱离了罪和死的律”(罗八:2)。我们或我们的身体能够自由,能够脱离罪的权势,是因为生命之灵的律,就是圣灵的力量在我们身上。所以我们要得胜,并不是靠自己的力量,不是靠我们里面的人的力量,而是靠圣灵。
我们能够刚强,是因为圣灵的工作。圣灵借着神的话,借着我们的祷告,叫我们里面的人刚强起来,这是神的恩典。所以一个越刚强的人,他越知道自己软弱,因为他知道不是他里面的人比别人强,而是圣灵的能力在他的身上;这是恩典。
主说:“我的恩典是够你用的。”但许多人错用了这句话:“主啊,今晚我又犯罪了,对不起。感谢主,你的恩典够我用,你把我一切的罪洗清了。”祷告完了,心中还是在想,明天还会犯罪,但主的恩典够我用。当你这样想的时候,你并不明白主的恩典。主的恩典是这样的:“感谢主,我昨天犯的罪,我今天不再犯了,因为你的圣灵在我身上,给我里面的人有力量,叫我得胜了。”这就是“主的恩典够我用”的真义。主的这话全句是:“我的恩典是够你用的,因为我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。”(林后一二:9)我们很软弱,但主的能力却能完完全全彰显出来,这就是恩典了。在恩典之下我们可以常在罪中,叫恩典增多吗?绝对不可(罗六:1-2)!我们不能犯更多的罪叫恩典增多;反而是我们能够不再犯罪,才真正显出恩典之多。
主的能力,在我们软弱人的身上,显得完全,这是恩典。所以一个在主里面属灵的人,他越有能力的时候,他越看到自己的软弱,他越看见神的恩典是何等的大,他就越谦卑在神的面前。这是真正的恩典。让我们靠着主的恩典,圣灵的能力,来战胜罪的权势,使我们里面的人刚强起来,过一个得胜的生活。
金灯台活页刊第一五四期 2011.7
作者黄朱伦牧师为本刊义务总编辑。本文的经文录自圣经新译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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