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后书读经讲义



贰 对使徒教训的服从(3:10-13)

  在这几节经文中,保罗称赞提摩太对他教训的服从。提摩太听见保罗所讲所说的,和他为福音所受的种种患难,就服从了保罗的教训;而保罗能够为福音这样受患难,乃是因为要服从耶稣基督的命令。所以无论是使徒保罗或是提摩太,他们对真理的服从态度,都是我们的榜样,可作为真理战士应有的模范。

一.使徒的教训和品德(3:10)

“但你已经服从了我的教训、品行、志向、信心、宽容、爱心、忍耐,”(3:10)

  本节圣经一方面表示提摩太和别的传道人不一样,是服从使徒教训的;另一方面也说出真神仆的教训,和那些假师傅的教训是多么的不同。在教会背道的日子当中,背道的事愈来愈多的时候,还有人服从使徒所说所行的;这实在是主仆最大的安慰,也是黑暗中的亮光。保罗说提摩太已服从了他的教训、品行、志向、信心、宽容、爱心、忍耐,在这里共提及七样。

  1. 保罗的教训

  保罗的教训是怎样的呢?他对帖撒罗尼迦的人说:“我们的劝勉,不是出于错误,不是出于污秽,也不是用诡诈;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,把福音托付我们,我们就照样讲,不是要讨人喜欢,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”(帖前2:3-4)。他的教训是正确的,不但内容正确,动机和所用的手段也是正确的;完全不求人的欢喜,乃是要求神的欢喜。这样的教训是我们所应该服从的,真理的战士应该用真理来教训人,而自己也要服从真理。

  2. 保罗的品行

  “弟兄们,你们记念我们的辛苦劳碌,昼夜作工,传神的福音给你们,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。我们向你们信主的人,是何等圣洁、公义,无可指摘,有你们作见证,也有神作见证”(帖前2:9-10)。

  3. 保罗的志向

  圣经中提及保罗的志向,实足以作信徒的好榜样:

  “因为我曾定了主意,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,只知道耶稣基督,并祂钉十字架”(林前2:2)。

  “所以无论是住在身内,离开身外,我们立了志向,要得主的喜悦”(林后5:9)。

  “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?还是要得神的心呢?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?若仍旧讨人的喜欢,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”(加1:10)。

  “我立了志向,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,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”(罗15:20)。

  4. 保罗的信心

  “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,不独在乎言语,也在乎权能和圣灵,并充足的信心;正如你们知道我们在你们那里,为你们的缘故是怎样为人”(帖前1:5)。

  “所以众位可以放心,我信神祂怎样对我说,事情也要怎样成就”(徒27:25)。

  5. 保罗的宽容

  “有的传基督,是出于嫉妒分争;也有的是出于好意;这一等是出于爱心,知道我是为辩明福音设立的;那一等传基督,是出于结党,并不诚实,意思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。这有何妨呢;或是假意,或是真心,无论怎样,基督究竟被传开了;为此我们就欢喜,并且还要欢喜”(腓1:15-18)。

  6. 保罗的爱心

  “我在基督里说真话,并不谎言,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,给我作见证;我是大有忧愁,心里时常伤痛。为我弟兄,我骨肉之亲,就是自己被咒诅,与基督分离,我也愿意”(罗9:1-3)。

  “我小子啊,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;我巴不得现今在你们那里,改换口气,因为我为你们心里作难”(加4:19-20)。

  “写信给我亲爱的儿子提摩太;愿恩惠怜悯平安,从父神和我们主基督耶稣,归与你”(提后1:2)。

  “然而像我这有年纪的保罗,现在又是为基督耶稣被囚的,宁可凭着爱心求你,就是为我在捆锁中所生的儿子阿尼西母求你”(门9-10)。

  从以上的经文可以看出,保罗对信徒,对同工,和反对他的人的爱心,实在是事奉神的人所当效法的。

  7. 保罗的忍耐

  “反倒在各样的事上,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,就如在许多的忍耐、患难、穷乏、困苦”(林后6:4)。

  “我在你们中间,用百般的忍耐,借着神迹奇事异能,显出使徒的凭据来”(林后12:12)。

  “他们是基督的仆人么?(我说句狂话)我更是。我比他们能受劳苦,多下监牢,受鞭打是过重的,冒死是屡次有的;被犹太人鞭打五次,减去一下;被棍打了三次,被石头打了一次,遇着船坏三次,一昼一夜在深海里”(林后11:23-25)。

  保罗称赞提摩太不单服从了他的教训,也服从他的品行、志向、信心、宽容、爱心、忍耐;但是怎样“服从”保罗的品行、志向、信心…呢?这意思是保罗的品行、志向、信心、宽容、爱心、忍耐也感化了提摩太;因而提摩太也不知不觉地有保罗所有的这些品德。

二.使徒所受的苦难(3:11)

“以及我在安提阿、以哥念、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、苦难。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;但从这一切苦难中,主都把我救出来了。”(3:11)

  这里所说的,很明显地是指保罗和巴拿巴第一次游行布道时所受的逼迫,也就是徒十三,十四章所记载的。保罗在第一次游行布道时就曾到过路司得,在那里受到很大的逼迫;以后第二次再到路司得的时候,就遇到了提摩太,把他带来一起同工,成为得力的帮手。保罗在路司得怎样为主受逼迫,是提摩太所知道的;所以保罗提到他自己在安提阿、以哥念、路司得传福音时怎样为福音受逼迫,表示他肯为他的教训和所宣扬的福音受苦,证明他所信所传的那位基督是值得我们信服的。提摩太既然是路司得人,明知保罗怎样在那里为福音受苦,但他信主之后却毅然地跟随了保罗,与他同工。保罗在此使提摩太回想他过去怎样勇敢,明知他过去为福音受这样多逼迫,还是愿意跟随,走十字架的道路。保罗所以提起过去的事,是要叫提摩太想起当初神呼召他时,如何有一个坚决为主受苦的心志,如今岂可退后?另一方面,保罗这样提起,在初次游行布道的时候怎样的受逼迫,也是要证明神实在是拯救他的神。因为如果在那一切苦难中,主没有把他救出来,保罗就不能够这样传福音了;所以下文说:“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;但从这一切苦难中,主都把我救出来了”。

  注意,保罗提到在过去的一切苦难中,神都把他救出来了,为什么在本书下一章中主不把他救出来呢?保罗相信自己要为主殉道。换言之,不是神不能救他,乃是保罗的时候到了;这就是说如果不是到了神的时候,神必定拯救我们脱离一切的苦难;就是在保罗知道自己快要殉道之前(下文4:17),也再一次的经历到主的拯救。

三.跟从使徒者应有的准备(3:12)

“不但如此,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,也都要受逼迫。”(3:12)

  所谓“敬虔度日”就是存敬畏神的心生活行事。不随从肉体,不徇私情,不跟从世俗,不与罪恶妥协,不怕得罪人,一心求神的欢喜。这样度日的人,一定会受到逼迫。为基督的缘故受苦,也需要立志,为自己选择;不是顺其自然地作基督徒就是为基督受逼迫。“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,也都要受逼迫”。基督徒的受苦有两种,一种是因自己的犯罪不得不受苦,另一种是为着要过一个敬虔的生活,愿意向主忠心而受到逼迫;后者的逼迫是有价值的,受这种苦难是我们的荣耀(彼前4:16)。

  “凡立志…也都要受逼迫”,这说明所有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,都一样会受到人的逼迫;并不只是你我或少数的人才受到如此的待遇。神并没有偏待我们,这样受逼迫不但不是被神丢弃的凭据,倒是证明我们的脚步是踏在许多敬虔的人、和许多古代有信心的圣徒所走过的脚踪上。大概当时提摩太在以弗所的教会中,正遭遇到困难,不是所有的信徒都听从他的话。那些传异教人的势力愈来愈大,以致在信徒当中也有些人并不谅解他,不欢迎他,使他觉得自己的工作虽然努力,却没有看见很好的果效;所以保罗用这些话来安慰他。可见所有跟从使徒的脚步去走的,都要准备好他的心志,准备为基督福音的缘故受到逼迫。

四.拒绝使徒的必然结果(3:13)

“只是作恶的和迷惑人的,必愈久愈恶,他欺哄人,也被人欺哄。”(3:13)

  “只是…”这词说明下文的语气要改变。虽然那些立志要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人,忠心地为基督受逼迫;但是这个世代,并不一定会因这些敬虔基督徒所受的逼迫而受感动。这些作恶的、迷惑人的,必愈久愈恶,愈把那些敬虔的基督徒看作是落伍的、愚笨的、容易欺侮的。

  有人主张,人应该自由发展、自由犯罪,当他们尝到罪恶痛苦时,自然就会得到教训而不再犯罪;这主张是和圣经所指示真理相背的。当然,禁止人犯罪并不是顶好的方法,这正如旧约所宣布的律法一样;但是,任凭人去犯罪是更坏的方法。人自由放纵的结果决不因此而悔悟,乃是愈久愈恶;因为罪恶和情欲的要求是没有止境的。世人因为没有法子胜过罪恶,所以只能借着律法来禁止人犯罪,禁止不了的就把律法修改,再不然,便主张“自由发展”。

  年老保罗的教训正如彼得、约翰一样,带有预言的性质(参考彼后2:1),他们凭着属灵经验和眼光,预先看到要来的危险。在末后的世代,人的罪恶既然愈来愈深,人心便愈来愈硬;他们既然不能受感动,便更加陷在罪恶里面。

  “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”。这说明在末后世代,罪恶如何互相增长。犯罪的人要受到罪恶的报应,结果使人类的痛苦增加,不法和强暴的事也更增加。一个没有基督的人,自己不能胜过罪恶的欲望,也不能因律法的束缚,就能禁止自己不犯罪。当人越过地上的律法去侵犯别人,或是别人越过地上的律法来侵犯他时,律法所能给人的保护是有限的。当地上的律法不能够替人伸冤时,人就要自己用强暴的方法,或是诡诈的手段去报复别人所给他的亏损。这样的报复愈来愈多,人的痛苦和强暴的事也就愈来愈多,社会的光景便愈来愈不安了;因为世上的人没有福音的真道,没有神的生命,没有可以胜过罪恶的途径。使徒的这句话不只是一种警告,也是一种预言、一种判断,说明那些不跟从使徒教训和使徒所传福音真理的人,他们的结局是自己落在痛苦之中,同时也会受到罪恶的报应。

著者:陈终道牧师 Rev. Stephen C. T. Chan
出版: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