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后书读经讲义



叁 对圣经真理的尊重(3:14-17)

  在本段经文中,保罗特别提到,一个真理战士对圣经真理所应有的尊重。既然在末世时候,人心这样败坏、异端这样猖狂,主的仆人就应该对神的话有更大的信心;如果传道人本身不绝对尊重神话语的权威和能力,就不能叫这悖逆弯曲世代的人来相信神的话。

一.要将圣经真理存记在心(3:14)

“但你所学习的,所确信的,要存在心里;因为你知道是跟谁学的,”(3:14)

  这里说到提摩太所学习所确信的,当然也就是从保罗所听到的教训。“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,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,常常守着。从前所交托你的善道,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,牢牢的守着”(本书1:13-14)。保罗并不是说提摩太忘记了他以前所学的,乃是在这里继续勉励他,要提摩太更坚定地持守已经学习、确信的圣经真理和教训。提摩太一个人在以弗所遇到异端的抗拒,又遇到各样的艰难、反对,信徒的不同情,使他可能对过去所学习、确信的,持守得不够坚定。本章上文第10节既然称赞提摩太已经服从了保罗的教训、品行、志向、信心、宽容、爱心、忍耐,这里再次提醒他,对于圣经真理本身要紧紧的存记在心里。

  “你所学习的,所确信的”。由此可见,提摩太在圣经真理上,是跟人学习的。虽然保罗在自己怎样领受神话语的方面,说道:“我素来所传的福音,不是出于人的意思。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,也不是人教导我的,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”(加1:11-12)。可是保罗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要像他那样,不从别人学习圣经的真理。他并没有反对别人从主的仆人学习真理的道;不然,保罗自己就不作教导人的,不作外邦人的师傅了。神对他仆人的造就和训练,有各种不同的方式;我们真正的夫子是主耶稣基督,祂会借着许多认识祂的仆人,教导我们明白圣经的真理。如果我们以为一切都要直接从神那里得到启示,才算是从神来的,就很容易落在骄傲中。其实神借着祂仆人所赐下的各种信息和亮光,也是要给众教会、神的众仆人、众使女知道的。

  “要存在心里”,就是不要让已经学习过的、确信的和清楚知道的真道失去。有些基督徒的心像个没有底的水桶,所学习的都不能存留。我们应该用各样的智慧,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(西3:16)。撒但的心中是没有真理存在的(约8:44);一个真理的战士,心中应该常存圣经真理的道,随时被圣灵提醒,用作属灵的兵器。

  “因为你知道是跟谁学的”。这“谁”字从下文第15节看来,应该不是单指保罗一人;提摩太既然从小明白圣经,那么从小教导提摩太的一定不是保罗。所以这里所说“你知道是跟谁学的”至少应该包括保罗、提摩太的外祖母和他的母亲。但是“谁”字的重点,在乎表明提摩太所跟从学习真理之道的那些人,都是虔敬爱主、被神所使用的仆人使女。他们所教导提摩太的,也都是纯正的圣经真理。所以他所确信所学习的,乃是纯正没有错误的神的话语。既然他知道是跟谁学的,就更应该把这些纯正的真道存记心中。特别是提摩太的外祖母和母亲从小教导他明白圣经,这些教导对于提摩太来说,尤其有更深一层的意义;因为它不单是圣经真理,也是他们的家训,使提摩太继续坚持存记在心。

二.承认圣经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(3:15)

“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;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。”(3:15)

  提摩太既然从小明白圣经,他是在什么时候才清楚得救,认识耶稣是救主呢?按徒十六章,应该是他跟从保罗的时候,或是保罗第一次到路司得传福音时。这样他怎样从小明白圣经呢?这里所说的圣经当然是指旧约,因为提摩太的母亲是犹太人,犹太人是从小就教导孩子明白圣经的;可能起初提摩太还没有认识救恩的福音,直到保罗到路司得传福音的时候,他才得救。他还没有得救以前,从小所明白的圣经对他有很大的作用,使他在得救后且跟从保罗出来传道以后,早在圣经真理上有了美好的根基。这样看来,我们教导孩子明白圣经的真理,并不徒然。如果我们所教导的孩子已经明白圣经的道理,而还没有重生得救的经历;我们不要以为这教导是落空的。像提摩太这样的一个孩子,我们都不能否认;他能成为保罗得力的助手,在福音的工作上和他同心,为真道打美好的仗,年轻时就作了以弗所教会的监督,和他在跟从保罗以后,灵性有这样好的长进,都不能不归功于他在没有信主以前,已经在圣经的真理上打下美好的根基。所以在他属灵的心窍一开通以后,就能够很快地被主重重使用。这情形正如跟从主的那些使徒们,虽然他们在圣灵降临以前,对圣经已经有相当的根基,只是属灵的心窍还没有开,还不能够领悟;但是当圣灵一开通他们的心的时候,他们立刻晓得如何运用平常所熟悉的圣经,为福音作美好的见证;就如彼得在五旬节时引用约珥书和诗篇的话为福音作见证。

  “这圣经能使人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”。这句话照英文圣经的翻译是:“圣经能使你得智慧,以致借着信心得着救恩”。照英希对照的圣经来看,英文的翻译比中文更为接近原文的意思;新旧库译本则译作:“又因为你从幼年明白圣经,这圣经能叫你得智慧,借着那投靠耶稣基督的信仰,归入得救形态”。文句虽然不很通畅,但却接近原文意思。所以本节的重点,不是说圣经叫人因信耶稣基督有得救的智慧;乃是因得智慧而信基督耶稣,且因此得救。如果因信耶稣基督有得救的智慧,那就表示信了耶稣还不一定得救,因为只不过是有得救的智慧而已;但是这话原来的意思,乃是说圣经会叫人得着智慧,使人因信基督耶稣而得救;因为真正的智慧就是敬畏神。“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”,这话是保罗提醒提摩太要怎样相信圣经,运用圣经。它能给人智慧而得救,这智慧和世人的智慧不同;世界的智慧可能叫人犯罪背弃神,但圣经所给人的智慧,却是叫人因为信靠神而得着救恩。

  总而言之,这里表示圣经有两方面的功用:对于未得救的人,能叫他得智慧而信基督以致得救,另一方面,对已经得救的人,可以借着它使别人得着智慧、信靠基督。多读圣经、明白圣经,就会使我们有属灵的眼光和智慧,叫我们知道基督是得救的路,也叫我们知道什么是灭亡的路,什么是神圣洁的教训,什么是异端错误的教训。

三.接受圣经作为信徒行事生活的规范(3:16-17)

“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,于教训、督责、使人归正、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;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,预备行各样的善事。”(3:16-17)

  “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”,这话中文圣经的小字是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”,这可能因为在古卷上有不同的根据。但有人却因此推论,圣经不都是神所默示的;认为某些部分的圣经,不是神所默示的。这样解释的人,是要把圣经中他们认为不合科学,或难以接受的道理,都算作不是神所默示的,只接受他们认为是神所默示的部分;这样,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”,岂不等于凡被他们所认可的,才是神所默示的。事实上,即使按照中文和合本小字的译法,使徒当时的用意,也不是要把圣经本身的内容分别真伪;而是要把圣经与当时伪冒使徒所写的书信,分别出来(帖后二章2节)。这样错误的应用这句话,跟使徒说这话的本意刚刚相反。

  按 NASBRSVBECKWilliams 意译本,本句都译作 all scripture is inspired by God 与中文和合本的意思相同。

  “都是”原文是“每一”,这很难断定是指“每一卷”、“每一章”、或“每一句”。新旧库的翻译是“每一部”圣经都是神的灵所启示的。

  “中文圣经新译本”,本节译作:“全部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,在教训、责备、矫正和公义的训练各方面,都是有益的…”

  圣经既然都是神所默示的,所以它对于传道人,在传道工作上是最有力的武器;可以教训人、督责人、使人归正、教导人学义,同时也是信徒在生活上最好的规范。

  1. “教训”

  在上文,保罗称赞提摩太已经服从了他的教训。为什么保罗的教训,值得人家服从呢?因为他没有凭自己的意思讲,不行诡诈、不谬讲神的道;只将真理表明出来,所讲的是圣经的真理,将真理表明,叫人明白,所以他的教训值得人家服从。在本书下文第四章第2节,保罗指示提摩太要用各样的教训责备人、警戒人、劝勉人。提摩太是个年轻的传道人;他怎能教训人、责备人呢?因为他的教训是根据圣经的话。圣经的话语使我们的教训有权威、有能力、使人必须服从,是我们教训人有力的工具和兵器;同时,它的教训也是信徒一切生活行事的准则。

  2. “督责”

  原文 elegmos,是单数式的。本节所说四件:教训、督责、使人归正、教导人学义都是单数式的,这里主要的意思是表明,圣经是我们在这些事上的标准。我们教训人、督责人,都是根据圣经作为准则;圣经既然是唯一的准则,所以用单数式 elegmos。按 Englishman's Greek Concordance of the New Testament,这字在全新约只用过两次;在这里,中文圣经译作“督责”,英文译作 reproof 是谴责的意思;另一处是来十一章1节的末句,说到信心是未见之事的确据。“确据”原文就是这个字,可助证上文所说,圣经是我们生活的一种标准。圣经好像是一种凭据,证明人的不是;也是一种很确实的根据,是可以定人罪的。英希对照圣经,英文的翻译是 conviction,即定罪的意思。圣经是叫人的良心受到责备的最好标准,叫人为罪自己责备自己,不凭自己的什么好处来定人的罪,也不是凭历史上任何伟人的教训来责备人;乃是凭着圣经的真理作为标准来定罪。这样就能叫人的心受感动,且能因圣灵的工作自己审判自己。

  3. “使人归正”

  人受了督责,被神的话定了罪,就归向神,这是很自然的次序;我们应该用神的话像路灯一样照明人的道路,使他知道自己是迷路的羊,能走回羊圈(诗119:165;赛53:6)。“归正”告诉信徒,圣经是我们走到正路上的方向。传道人要用圣经叫人回转到正路上;信徒也应当以圣经作为正路的标竿“使人归正”。

  4. “教导人学义”

  注意这“教导人学义”是在“使人归正”以后,本节所提的四件事有它的次序,也顺着次序。我们先用神的话来教训人、督责人,叫人心因神的话受责备,就悔改归神;然后再用神的话教导人学义。耶稣从来没有叫那些不信祂的人,要彼此相爱、作好事;乃是要求那些已经信祂的人要彼此相爱、有好行为,叫人看见了就归荣耀给神。所以我们不能将这次序颠倒,在使人归正之前就教导人学义,用神的话督责人,我们不能叫一个死人去做什么好事,必须先叫他活过来,然后才能叫他做这个、做那个。“教导”包括教育、管教、训练、指导等等意思。我们如何教育、管教、训练、指导人呢?都是用圣经作我们的标准。换句话说,信徒应该以圣经作为学习、受教育的标准,圣经要判定我们的指导对或不对。所以这四件事教训、督责、使人归正、教导人学义,一方面指示传道人如何用圣经的话传道作工;另一方面则指示信徒,如何以圣经的话作生活行事的规范。

  “都是有益的”,这是指圣经对以上所说的事都是有益的。既然我们在生活行事工作上,都要认清我们的标准圣经,便都是有益的;如此,离开了圣经,也就都是没有益的。圣经应该是我们信徒或传道行事生活的规范。

  “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,预备行各样的善事”。属神的人怎样才得以完全呢?要以圣经来接受教训、督责;作为转回正路、学义的标准,这样就得以完全。“得以完全”在这里有“装备齐全”的意思。Artios,其动词 exartizō,此字照 W. E. Vine 新约字解的解释就是齐备、妥当的意思。这“完全”不是指一个人品格上,生命上的完全;乃是好像工程师把各种材料预备齐全,就可以开始建筑了。照样,我们属神的人,怎样才能开始行各样的善事呢?乃是要以圣经作我们生活的标准,接受圣经是神所默示的;这样,我们就可以装备好行各样的善事了。我们既然接受圣经的话,接受了它的督责,定罪为罪,归向神,以作为我们学义的标准,心思已被“圣经化”,这样就可以开始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了。

  “叫属神的人…”,这说明只有属神的人才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,还没有属神的人,是不能用圣经作为行善根据的,因为他还没有神的生命;反过来说,既然是属神的人,就应当以圣经的教训预备行各样的善事。我们所行的各样善事都应该根据圣经,恶事固然不该行,就是善事也应该以圣经为根据;因为圣经是信徒一切生活行事的标准。在这个凡事都离开圣经的时代中,正是人要摆脱神话语的束缚,推翻圣经的标准,以自己所定的标准来生活行事的时候;我们每个基督徒、每个传道人,就更要准确地紧紧抓住这里的嘱咐,要得以完全,行各样的善事都不能离开圣经的标准。

著者:陈终道牧师 Rev. Stephen C. T. Chan
出版: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