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读经讲义



四.律法是训蒙的师傅(3:23-25)

“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。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”(3:23-24)

  “因…得救的理”旁边有小点,原文没有这句话,但上文实际上含有这个意思。

  “还未来以先”,就是上文所讲因信称义得救的真理还未显明,十字架代赎的大工还未完成,恩典时代还未来到之先的意思。

  “我们”是保罗站在代表犹太人的立场说的话。

  “那将来的真道”就是因信得救的真道,“真道”原文是信心 pistin

  全节的意思是:在恩典时代未到、凭信心称义的真理未显明之先,我们这些犹太人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。直等到基督成功了救赎工作之后,我们便凭信心称义了。所以律法的功用只是暂时看管我们(这是按整个犹太民族来说,不是按个人来说),目的是要把我们引到基督跟前,使我们在因信得救的真理已经显明、救恩已经完成之后,就可以凭信基督称义,不再在律法之下了。

  “训蒙的师傅”原文 paidagōgos 是“保父”的意思。古代富有的罗马人,常选择奴仆中忠信可靠而有学问的人,将自己未成丁的儿子交他照顾。举凡有关儿子的学问、道德、生活、起居的事,都由“保父”负责。等于现今的家庭教师兼褓母之职。这字新约只用过三次,除本处译作训蒙的师傅外,下节及林前四章15节,和合本圣经都是译作“师傅”。

  “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”,在此保罗已经清楚地将律法的功用指出。律法本身虽不能使我们称义,但律法却引导我们到基督跟前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律法不是神的救法不是应许之约的内容。但律法却是神引领人接受祂救法的一种工具。它并非被废弃,也不是与应许“反对”,它不过像一条桥梁(并不是目的地),引人过到所应许的恩典中。

“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。”(3:25)

  意即因信称义的真理现在既已宣明,那应许中的基督既已来到,救恩已经完成,我们这些信了基督的人,就不在“师傅”(指律法)的手下了。律法的目的不过是要带我们到基督跟前,既到了基督跟前,却仍去守律法、受割礼,岂不是开倒车向后退么?

  总之,本段的目的,是指出神起初的心意就是要将恩典给人,律法不过是因为神看见有这种需要而加插在恩典之前,以使人知罪罢了!

著者:陈终道牧师 Rev. Stephen C. T. Chan
出版: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