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来书读经讲义



三.是合格的大祭司(5:1-3)

“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,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,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,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,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。故此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。”(5:1-3)

  在这几节中是论基督具备从人间挑选之大祭司的一切条件,而较人间挑选之大祭司更美,约有六点:

1. 是从人间挑选的(5:1上)

  “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”,这句话表示下面所讲乃是关系人间挑选的大祭司所应有或应作之事;但这话本身却使我们看见大祭司的第一条件,就是祂必须有人的性格,是属人间的人,和人是一样的,才能适合替人办理属神的事。耶稣基督虽然是神的儿子,却也是人的儿子(路3:23)。虽然是从天上所差来的,却是从人间所挑选的,因祂也曾道成肉身“亲自成了血肉之体”而来到人间(约1:1;来2:14)。

  “凡从人间挑选…”,“凡”字之前原文有“因为”;所以这里的话是连接上文的。

2. 是站在神人之间的(5:1中)

  “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”。这句话一方面指出祭司的工作,另一方面指出祭司的需要。既需要神派定祭司来替人办理属神的事(即有关敬神的事),就可见人不能直接到神面前,而必须借着站在神和人之间合格的大祭司才可以。亚伦乃是神所挑选的人间第一个大祭司,替以色列人办理属神的事;但唯有基督才是唯一合格的大祭司,奉派为全世界的人办理属神之事。本书二章17节说:“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,为要在神的事上,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,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。”因此,现今每一个人,都不必再倚靠人间的祭司来替自己办理敬神的事,只要倚靠那位从人间挑选却已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耶稣基督,就可以直接敬拜神了。

3. 是为献祭而设立的(5:1下)

  “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”。这句话实际上已包括旧约各样的祭,因为旧约的五祭可分为二类,就是韾香祭和赎罪祭,前者为感恩而献,出于甘心自愿,后者为赎罪,是必须献的。在此“献上礼物”实即指第一类的韾香祭,而“赎罪祭”就是第二类为赎罪而献的祭。“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”的意思,就是为要履行各种献祭工作的意思,这就是祭司的主要工作。但旧约祭司为人所献的赎罪或感恩的祭都是不完全的,不过预表那以后要来的大祭司耶稣基督,祂为我们作成赎罪的工作,又常常激发我们感恩的心。

  “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”,这句话另一方面告诉我们到神面前,应当常常有“礼物”献给神,并且不可忽略自己所犯的罪,常常保持清洁的心。这里先提“献上礼物”后提“赎罪祭”,表示一个合乎神所要求的基督徒,乃是感恩多于求赦免,得胜多于失败的基督徒。

4. 是能体谅愚蒙和失迷之人的(5:2上)

  “他能体谅那愚蒙的,和失迷的人”。合格的大祭司,必须能体谅愚蒙和失迷的人,因为那些来到大祭司面前求赎罪的,都是愚蒙或失迷的人。“愚蒙”是形容人因无知而得罪神的情形,不知道神的旨意,不明白神的启示,而作了神所不喜悦的事。“失迷”是形容人偏离神而走出真理的路之外的痛苦情形。耶稣基督是能体谅人的愚蒙和失迷的大祭司,因祂能深深了解我们心灵深处的痛苦和失败的情形,又有忍耐和慈爱的心,挽回我们的失败。

  我们也当体会耶稣基督的心肠,而体谅那些比我们软弱的弟兄。

5. 是本身有被软弱所困之经历的(5:2下)

  “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”。注意:这句话是就人间挑选之大祭司所有的经历而说,同时也说基督在肉身的时候,也有被软弱所困的经历。“被软弱所困”的人,可能失败也可能得胜,这句话本身并未指明被软弱所困的人必然犯罪,但从下节:“故此他理当为自己和百姓献祭赎罪”可知那些人间的大祭司,如亚伦或亚伦的子孙们,都是被软弱所困而犯过罪的(出32:21-25;民12:1-2;利10:1-2)。但上章15节已经告诉我们,基督虽曾在凡事上受过试探却没有犯罪。这种曾被软弱所困而没有犯罪的经历,只有耶稣基督有。祂自己既曾被软弱所困,就不但能体谅我们,而且能体谅得深切入微了。

6. 是配为百姓献祭的(5:3)

  “故此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”,祭司既是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而奉派的,理当为百姓献赎罪祭了。但人间的大祭司,不但要为百姓献上赎罪祭,更要先为自己献赎罪祭,才能使自己配为别人献祭。基督却无须为自己献赎罪祭,就已经配为百姓献赎罪祭了。因祂是没有犯过罪的人,所以祂不像普通的大祭司那样,要为自己先献赎罪祭,然后又为百姓献赎罪祭(利16:11、15),祂乃是把自己献上,就作成赎罪的工作。

著者:陈终道牧师 Rev. Stephen C. T. Chan
出版: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