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灯台》活页刊

教会怎么合一?

陈终道

 

问题研讨:

  1. 你认为怎样才算教会合一?

  2. 在基督里合一是什么意思?

  3. 合一有无先决条件?我们可与异教合一吗?

  4. 初期教会如何合一?

  5. 怎样在实际工作上使神家同受益?

  6. 我们应追求怎样的合一?

  在带领慕道查经的经验中,发觉许多未信主的朋友最常问到的问题之一是;基督教为什么不能合一?他们通常都会把各种教内外的异端混为一谈,又喜欢把别的宗教跟基督教相比,好比天主教只有一个教皇,为什么基督教却有许多派别呢?这最少可以表明,未信主的朋友对教会合一的注意不下于基督徒本身。 

一.合一不是统一

  无论信徒或非信徒,讲及合一时,常问为什么基督教有这么多派别。可见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,认为教会中有各种不同组织的基督教团体和会别之存在,那就是不合一。这种观念,下意识地以为把所有不同组织或会别都归并在一起后,就是合一了!但这是合一吗?不!这只可算为统一,不是圣经所说的合一。

  事实上基督教早已有过联合会协进会…等类的组织,都不成功,就算不断改换新的名目,新的机构,还是摆脱不了相同的路线,那结果也必同样地只有外表的“合一”,没有实质的合一。因为圣经根本没有叫我们在体制上或组织上合一,却告诉我们合一是圣灵的工作──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…”(弗四:3)合一的心是圣灵所赐的,且已经赐给信徒。我们应竭力保守合而为一的心,而不是也不能创造一种外表的合一。这合而为一的心,基本上是因信徒同有了永生神的生命,出于同一位圣灵,同一位天父而有的。没有这种同一的生命,根本不能谈合一。没有任何人为的方法可以促成这种合一。

二.基督里的合一

  正如主耶稣祷告说:“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,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,使他们都合而为一,正如你父在我里面,我在你里面,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,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。”(约一七:20-21)注意到第二十一节的“他们”指信徒,“我们”指三位一体的神。信徒不但彼此合一,且与神合一。这种合一岂是组织或体制的合一?这乃是属灵生命之合一,由圣灵借基督的救赎之恩所成功的。所有真基督徒都已领受神的生命,所以使徒保罗说:“…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。”(西三:3)由此可见:

  1. 圣经所讲的合一,是在基督的生命里合一,是属灵的合一,不是组织上的合一。

  2. 基督在约翰福音第十七章十一至二十四节的祷告已蒙神应允,且由基督自己实现,因唯有祂能使我们同得神的生命而合一在一个属灵的身体里。

  3. 圣经从没有要求教会在组织上“合一”。追求在组织与体制上合一,反会引起更多因合一意见之分歧而有的不合一。 

三.先分别后合一

  圣经中几处论合一的经文,都不是没有界限的跟所有的人合在一起。反之,都是有条件的,先分别后合一:

  1. (约一七章)主耶稣将“那灭亡之子”与门徒分别出来,然后讲合一;又一再说“他们不属世界”(约一七:14-16),然后祈求“使他们合而为一,像我们一样”(17-23)。

  2. (林前一二章)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讲论在基督的“身体”上合一,虽然身体上有各种肢体,却因出于一位圣灵的安排,仍属同一身体。身体只能将属于身体的肢体合一,不能将不属身体的肢体“合一”。凡是已经从一位圣灵受洗的,就同属一个身体了(林前一二:13)。但那些未从圣灵而生的,怎能合一到“身体”里?

  另一方面,信与不信,义和不义,光明和黑暗,基督与彼列,没有什么可合一的(林后六:14-17)。他们所需要的是分别,不是合一。

  3. (弗四:4-6)使徒提出合一的七个先决条件:1) 一身,2) 一灵,3) 一望,4) 一主,5) 一信,6) 一洗,7) 一神,然后才讲论基督如何赐下使徒,先知,传福音的,教师和牧师,使信徒在真道上同归于一,在爱中增长。

  这些正面教训的,与圣经中好些反面的劝勉,要求信徒防备假先知(太七:15),不容让假弟兄(加二:4-5),分辨假师傅(彼后二:1),试验假使徒(启二:2)的教导,互相呼应,这证明:

  圣经所讲论的合一,绝不是不分黑白的大混杂。

四.与异教能合一吗?

  若要基督教与异教合一,必先放弃基督救恩的特色,丢弃神为人所预备的救赎之恩,把基督救恩当作一般劝人为善的宗教道理,也必须否认基督是神人之间唯一的中保,独一的救主,这就与圣经好些明文的记载冲突(提前二:5,犹:24),还要放弃许多圣经中的基本要道。可以说,必须先放弃信耶稣,或是必须作一个按表面接受圣经的真理,实际上是无所谓信仰的人。

  中国的几个大宗教,如佛教,道教,儒教,天主教等,都可能合一,因为他们在民间迷信的原理上是相通的,以佛教与道教来说,人死后变鬼灵或神只,下有閰王,上有玉帝,在民间迷信方面是相同的。拜观音的人也可拜关帝,信八仙的人也可以信佛祖…他们都是把人神化了之后加以膜拜。

  天主教则把圣经中或教会历史上的伟人,予以神化,在原理上与民间迷信相同,所以这些宗教虽然在仪式上各不相同,但在精神上,原理上,已经是合一的,且在民间迷信的意识上,也已经不分彼此的了。但基督的福音真理,却不可能跟这些宗教合一,因独一的真神绝不由人升格而成,也不能与鬼灵合一。

  近年天主教号召教会合一,合一就是力量,合一对世界可以发生更大的影响力。但天主教放弃了教皇的宝座了吗?放弃向圣徒祷告,供奉基督受苦像和圣母像了吗?放弃数珠念经灭罪的教义吗?放弃了神父赦罪告解,炼狱,积功德赦罪种种背道的信仰了吗?没有,天主教照样持守异教信仰,却呼唤基督教跟他们合一,那是什么合一?那正等于我们在信仰上妥协,投降,以换取在世界政治舞台上,或国际性的活动上有较大的影响力。但这就是传福音救灵魂的途径吗?若果真有人因看见教会在世界有大影响力而入教,那情形最好也不过像基督教被立为罗马国教,招收了许多为“吃饼得饱”的信徒而已!

五.初期教会的合一

  基督教为什么会有许多不同的会别?因为从初期教会,神就没有用一种极权的统一的体制作为教会发展的方式,而是用各自发展的方式。例如彼得与他的同工自成为一群,向犹太人作工;保罗和他的同工成为另一小团体,向外邦人作工;后来巴拿巴与保罗分开,又各自作工,此外还有亚波罗也向外邦教会作工(林前一:12,三:6)。但在有关重要教义确立时,却同取一致意见(徒一五章)。

  到使徒时代晚期,年老的约翰,以慈父和长老的姿态训导信徒,全然属“家庭式”之教导,是生命的权柄,不是官职的权柄。在经济上有缺乏,却能共通互济(林后八:1-4);有各自不同的工作范围,工场界限(林后一○:13-17),却在工作上互相承认,彼此印证(加一:18-19,二:7-8,彼后三:15-16)。既尊重各人从神所领受负担,又在工作上互相支持,虽然各有不同的事奉工场却又完全一样地高举同一位基督,多么美好而和谐。

  耶路撒冷的教会在真理上支持保罗应付割礼派的异端(徒一五章);保罗所建立的外邦教会,在经济上无条件的帮助耶路撒冷信徒(林后八,九章);保罗得力的同工西拉可以去帮助彼得(彼前五:12);而彼得的亲密同工马可(彼前五:13)也可去帮助保罗的工作(提后四:11)。可见他们工作各有界限和负担,岗位与职责分明,但心灵却合一相通。

  保罗离了马其顿到哥林多工作,而马其顿的腓立比和帖撒罗尼迦教会,都在经济上支持他在哥林多的工作(林后一一:8-9)。保罗既不为腓立比教会工作,也不是帖撒罗尼迦教会的宣教士,为什么马其顿教会要在经济上供给他呢?这不是职业与薪金的问题,是爱心的问题,爱神又爱顾神的仆人。

  注意:马其顿是穷教会,而哥林多是富裕的城巿,教会理该是富有的,保罗却没有接受哥林多教会的供给,反而由较穷的教会供给较富有的教会,这岂不是不公平么?但保罗宁愿接受马其顿较穷的教会之供给,也不接受富有的哥林多教会之供给,因为哥林多人虽富有却没有爱心,不是出于爱心的供给在保罗看来没有价值。马其顿教会虽贫穷却凭爱心供给保罗需用,保罗认为那才是从主而来的钱,因而接受。

  凭爱心,不理会会别而相通互助,正是使徒时代教会合一的精神,这种重视爱心的实际,而不理会世人的地位财富的态度,正是初期教会忠心神仆的高尚品格。

六.热心合一的检讨

  让我们先举两三个实例,考验一下我们对教会合一的热心是否正确?

  1. 有甲教会信徒,因迁居关系要求转到乙会,两处教会都是纯正信仰的。但甲会牧者极力劝阻,后来那信徒终于不理会甲会牧师的态度,自己到乙会去聚会,结果甲会牧者因此责乙会暗中“偷羊”。

  2. 有以粤语为主的A教会,因发觉一再有讲国语的人来聚会,于是开始用国语翻译。后来又因讲国语的人渐多,成立了国语团契,引起另一以国语为主的教会大大不满,认为会影响他们的工作,其实该教会只有一个家庭偶尔去A教会聚会而已!但两个教会竟因此不和,互相攻击!

  这两个教会都是热心教会联合性事工,大力促进教会合一的。在这么小的事上,竟没有相互宽容的度量,在实质的事上经不起考验,怎么可能有真正的合一?

  3. 有人带领一个查经小组,后来有一位较年长的弟兄也参加这个小组,这位弟兄很熟悉圣经,对整个小组很有帮助。但过了不久,那小组的带领人和另一两位弟兄都不欢迎他。理由是:他太熟悉圣经了,对“我们”的研讨不方便。有他在,我们发表的意见常要修正,这样会影响我们带领非基督徒参加这小组!

  这是多么令人啼笑皆非的“大道理”。查经小组理应欢迎熟悉圣经的人,竟反而拒绝明白圣经的人,那所谓的“研讨”要研讨什么?所谓带领非基督徒信主,是怎样信的呢?

七.果真爱灵魂吗?

  如果我们真正爱灵魂,岂会单看自己带领的人信主欢喜,不也因别人领人信主欢喜吗?若别人信了主又在主里有长进,甚至比自己长进得更快,岂不更欢喜么?

  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。要造就一个人成为主所合用的器皿,不是三年五年就成功。这位弟兄多年在主里,才能对圣经有些成就,若真有爱灵魂的心,何以不爱这归主多年而在神的话语上有成就的人呢?许多时候,所谓爱灵魂,只不过是爱自己的工作成就而已!一旦发觉别人妨碍我的成就,便把他当作“外人”。这样是真爱灵魂吗?像这类同工在具体事上不能合作,反而不合理的排挤,甚至有设计陷害的,另一方面却高唱“联合运动”,岂非欺世盗名,自欺欺神么?

八.总结--我们应追求的合一

  圣经很明显认为纷争,结党,和各种妨碍合一的事,主要都是灵性问题,不是方法和制度的问题,我们应追求圣经所要我们追求的合一。

  1. 追求真正从神生的经历(约一:12-14)。只有已经有永生神之生命的人,才可以与“凡从神生”的合一,才会爱从神生的(约壹五:1)。

  2. 追求与一切同有神生命的人和睦合作,“若是能行,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”(罗一二:18)。既说“尽力”追求,可见信徒间之和睦,并非自然有的,是要付代价才得着的,但不包括放弃持守真理,向神尽忠的代价(所以说“若是能行…”)。

  3. 承认所有已重生得救的人,都已经与我们同在基督的身体上,而基督的身体是已经合一的。身体的合一是事实上的合一,不是假设中将必合一,而是已经合一了,才能成为身体。承认我们已经有不可分割的关系,有必须在主前会面的一天,会使我们在肢体相交时,有更敬畏神的心态。

  4. 追求完全高举基督十架,全心为主,不为自己。所有分争结党,勾心斗角,险诈恶毒的事,都是因为有私心,贪图教内的虚荣,体贴人意,不体会神的心意,这都与十字架福音的精义相背。

  保罗责备哥林多人分争结党之中,特别强调基督的十字架,他面对讲究学问,又自大自夸的哥林多人说:“因为我曾定了主意,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,只知道耶稣基督,并祂钉十字架”(林前二:2)。

  向着这样的方向追求,才会使自己和教会灵性都增长,对主内心灵相通,保守合一的心灵,有实质的裨益。

(本文已编入作者著作永恒的事奉,宣道出版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