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页刊

主啊,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

吳主光

 

  当诗人大卫说:“耶和华我们的主啊,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!”我们可以想像得到,诗人心中出现一个异象,他好像看见全地极多的人都因主的名而屈膝敬拜,并且主的名带给这个世界极大的盼望和喜乐,于是,就产生了“何其美”的现象。我们不知道大卫这样说之时,是否知道他这句话竟然成了最美妙的预言。因为时至今天,福音差不多传遍了普天下,主的名在世界各地天天被人赞美称颂,是任何宗教的神明都无法可以比拟的。今天,我们奉主的名聚会;靠主的名得救;靠主的名赶鬼和行异能;奉主的名祈祷;奉主的名传道;奉主的名祝福…差不多整个基督教所有的礼仪,活动,聚会和运作,都离不开主的名。或问,主的名究竟有何特别之处,以致基督教如此重视﹖

主名最尊贵

  在普天之下,我们从来未见过任何别的名,像我们神的名如此尊贵。因为在主所教导我们的祈祷文中,除了向天父称呼之后,第一句就这样说:“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”。这句话如果化为图画,我们可以想像得到,其意义就是“愿望全人类”都尊父神的名为圣,以致在父神面前“俯伏敬拜”。试想全人类都在神面前俯伏敬拜,这是何等伟大的场面,父神的名是何等尊贵的圣名﹖所以,在神交付给摩西的十诫中,第三诫就是“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”。我们知道,旧约希伯来文圣经原是用没有注音的文字写成的,后来的文士为了帮助不会读希伯来文的人,才加上注音,可是,每逢他们抄写到“耶和华”这个名字的时候,他们就不敢加上注音,却习惯地将之读为“主”字。因此,英文钦订译本的诗篇第二十三篇就将“耶和华是我的牧者”译为“主是我的牧者”,为的是不敢随便称呼主的名。圣经告诉我们,主的名又称为“超乎万名之上的名”(腓二:9),启示录论及主耶稣再来之时骑着白马,用口中出来的剑击杀列国,在祂的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:“万王之王,万主之主”。所以,那位举世知名的弥赛亚神曲作者韩德尔,就将这句话写成最著名的“哈利路亚神曲”,在世界各地不少地方,每当诗班唱起这首神曲之时,台下的听众就惯例地立即站起来,表示尊敬,因为在普天之下,再没有任何一个名字,像主的名那样尊贵,广被尊崇。

主的名带有最宝贵的救恩

  主的名之所以在“全地”显为何其美,另一个主要的因素,就是因为神在圣经中曾经多次应许过:“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”。这个应许使任何听见的人都会立即想到,这是神大开恩门,叫救恩广泛地临到任何肯求告主名的人,不分犹太人,外邦人,聪明人,愚拙人,或富或贵。而且,救恩临到他们,并不需要他们付什么代价,只需要他们“求告主的名”这么简单就得着了。让我们以彼得跌在水中为例,当彼得以为自己也可以像主一样在水面上行走之时,谁知他看见风浪甚大,就沉下去了,就在这转瞬之间,彼得大声呼叫说:“主啊,救我!”主就立即伸过手来将他从水里救上来。主的拯救是及时的,是即时的,彼得还未有任何时间机会去履行最小的条件,主就将他救上来了。所以,如果人得救是有条件的话,那就只是真心“求告主的名”而已。我们看见与主同钉十字架的那个强盗,他只讲了一句话说:“主啊!你得国降临的时候,求你记念我。”主就立即对他说“我实在的告诉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。”感谢主,这强盗的得救是即时的。再以彼得向哥尼流一家传福音为例,当时彼得还在讲道,哥尼流一家连举手决志,或作一个全面的认罪祷告也仍未做到,圣灵就降在他们全家的人身上,使他们说起方言来,以致彼得认为圣灵既然已经接纳他们,他就不敢拦阻圣灵的作为,起来立即给哥尼流全家施浸。其实不单是哥尼流一家,初期教会第一批信主的三千人和五千人也是这样,那在狱中归主的禁卒全家一信主,第二天保罗就立即给他们施浸了。这宝贵的救恩是极其容易得到的,就如主耶稣自己亲自解释说:“摩西在旷野举铜蛇(叫任何愿意仰望这“铜蛇”的,都得着医治),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,叫一切‘信’(如同仰望铜蛇一样容易)祂的都得永生。”(约三:14-15)可见,主的意思是“信主”或“求告主名”就等于“仰望铜蛇”那么简单,是即时的,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,是极之容易的。

  从圣经极多的例子看来,信主得救是立即的,是无条件的,是白白的。因为根据圣经,“信”的意思,其实就是“接受”(参约一:12),就是“承认”(罗一○:9),就是“愿意”(启二二:17),这些都是最容易做的行动,都是任何人可以做到的行动。因此,信的意思并不是“付出”,“修行”,“知识”,或什么难以做到的条件,不然,救恩就是只局限于某些人士才有机会得到了。但如今神按自己的丰盛和大慈爱,亲自设计这救恩,叫“凡求告主名的”都得着拯救。

  不过,我们虽然是这样说,我们却没有故意将救恩讲得太阔,太廉宜,好像承认了新神学派和其他异端分子所讲的“普救论”一样,只要他们曾经在祈祷中说过“主啊”这句话,就是真基督徒。不!我们知道他们虽然口中称耶稣为主,心里却没有真的尊祂为主。所以主指着这些人说:“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,不能都进天国”,因为他们“没有遵行天父旨意”(参太七:21-23)。主的意思是说,凡真心求告主名的人,必然也是愿意遵行天父旨意的人。问题是在求告主名的人是否“真心”。

主的名最有能力

  记得,当笔者第一次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赶鬼之时,笔者诧异到主的名果然带有如此神奇的能力。当时,我们一群牧者围绕着一个被鬼附并在地上打辊的青年人为他祷告,祷告完了,我们指着那位年青人说:“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吩咐某某人里面的鬼出来。”我们立即见到他在地上抽筋,然后昏迷过去,不久醒来说,那鬼已经出去了。记得赶到第三个鬼之时,那鬼不肯离开,并且说我们没有权柄赶它。当时笔者指着它说:“我们当然没有权柄赶你,但我们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就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被你们这些鬼害死的那位,但主却在第三天复活,并且升天,坐在神的右边,得着了‘超乎万名之上的名’,我们就是奉这名赶你的。”那鬼听见了,立即倒了下来,抽筋一阵就出去了。自从那一次之后,笔者体会到主的名真实的带有莫大的能力。

  其实,主名的能力不单在赶鬼的事上彰显出来,主名的能力也在任何其他方面同样地发挥出来,只是我们的肉眼没有见到罢了。“异能”的领域并不大,随了异能的领域之外,救恩的领域,传道的领域,祝福的领域,属灵争战的领域,事奉的领域,祈祷的领域,敬拜的领域等等,都是需我们奉主的名进行的,我们若能信,主名的能力就在任何领域中发挥出奇妙的力量来。今天我们缺乏属灵的能力,是因为我们对主的名缺乏认识,相信和运用。我们喜欢靠自己的智力,财力,人力,物力,势力,和世上一切学问知识所提供的力量,我们越来越少注意到主耶稣离开我们升天之前,特别将“奉祂的名行大事”(参约一四:12-14)的权利赐给所有服事祂的人。于是,我们祷告完的时候,我们说“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”这句话,也就渐渐变成了毫无意义的例常惯语,好像是说“完了”的意思,并没有想到“奉主的名求”会带来奇妙的成就。

  今天即使不少标榜神医奇异能的教派,也逐渐强调了“相信自己的信心”(have faith in your faith):来行神迹异能,并不是相信因主的名所带来的能力能成就神迹奇事。请看彼得在医好美门那个瘸子之后,怎样向耶路撒冷的群众作见证,他说:“以色列人哪,为什么把这事当作希奇呢﹖为什么定睛看我们,以为我们凭自己的能力和虔诚使这人行走呢﹖…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…我们因信祂的名,祂的名便叫你们所看见所认识的这人健壮了…”(徒三:1-16)